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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国平律师:提升团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来源:国平律师网 | 发布时间:2018-4-12 | 浏览次数:

  提升团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论新时期中国共青团的宏观建设工程系列之四 
   原创作者:龙国平、龙圣、龙法治  版权由龙国平律师网(www.lgpls.com)独家所有 
    
  【摘要】 本书式文中心论述什么是团的建设,为什么要进行团的建设,怎样和应怎样来加强团的建设,提升团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实现团的事业与党、国家和人民的事业持续而科学发展。
   关键词 青少年 团的建设 科学化水平 目的 要求 人民的事业

目录
前言
第一节 团的建设的目的、任务和要求
第二节 团的建设的内涵及特征
第三节 团的建设是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
第四节 集思广益 众志成城
第五节 提升团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后记

前言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世界在竞争,人民在奋斗,党在召唤,团在行动。
共青团是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少年的群众组织,是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伟大学校,是共产党的得力助手和后备军。
青少年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栋梁,民族的未来。
作为与党的建设密切相连的团的建设应当也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不断进步。
振兴中华、建设中华、发展中华成为当今中国共和、自由、民主和法治时代发展的最强音。新时期新形势,团的建设也有新的目的和要求,也有新的任务和使命,怎样使团的建设与党的建设有机衔接,怎样来维护和保障亿万青少年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尊严,怎样来调动亿万青少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其才智,尽显其潜能,特别是怎样使团的肌体能更好的为党的事业、社会主义的事业、人民的事业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服好务呢?等等。
因而,什么是团的建设,为什么要进行团的建设,怎样来加强和改进团的建设,提升团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建设一个与党紧密相连、充满朝气、生机勃勃、可持续、科学健康协调发展的团组织,就不仅是团的发展所要面临的基本课题,也是党的建设所要面对的重大课题,还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中的一项不可或缺的“伟大工程”。
那么,我们又应怎样来加强和改进团的建设,提升团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呢,首先我们还得从团的建设的目的、任务和要求谈起,俗话说“方向不明,建设不灵”,况且“工程”也总是离不开一定的建设方向的,“亲”看第一节:团的建设的目的、任务和要求。

    第一节 团的建设的目的、任务和要求
团的建设的目的、任务和要求是什么呢?
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可谓是见智见仁,简单地说,团的建设的目的、任务和要求就是要更好地服务于团的发展,服务于党的建设,服务于社会主义的事业,服务于人民的事业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集中表现在:

首先,团的建设的最直接目的就是服务于团的自身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的需要。具体体现在:
   (一)团的各级组织和机构运转协调,科学有效;
   (二)团的成员具有科学民主法治的素质,理性理智的思维,朝气蓬勃的精神,与时俱进的品质;
   (三)团的肌体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等。
   其次,团的建设是与党的建设密切相关的,团的建设不仅要服务于团的事业的发展,而且还要服务于党的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这也是团的建设的一个重要的目的所在。
    第三,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性群众组织,团的性质与党的性质也密切相关,党是中国人民的先锋队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毫无私利,且我国又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当然就应服务于人民,因此,团的建设不仅要服务于团自身发展的需要,也要服务于党的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更要服从和服务于人民事业发展的需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非一党一团之私,故一切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那也就是且只能是团的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这也正是团的建设的最根本目的所在。
第四,在社会主义事业伟大征途中,无论是团的建设,或是党的建设,其最终目的都是要融入到为人民服务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事业中来的,而在当代中国的最主要政治任务之一就是要建设一个伟大而成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因而一定意义上讲,无论是团的建设,或是党的建设,现阶段的主要目的和要求都是为建设一个成熟而强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而奋斗,而创造。
概而言之,团的建设就是要把团建设成为一个与党密切相联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团结统一的,具有科学民主法治精神的,理性理智宽容原则的,充满活力、朝气蓬勃的,可持续、健康协调科学发展的先进性群众组织,这即是团的建设的基本目的、任务和要求所在。
    一般来说,一定的目的、任务和要求,往往体现和反应出一定的内涵和特征,那么,团的建设的基本内涵和特征又是什么呢?“亲”看第二节:团的建设的内涵和特征。

         第二节 团的建设的内涵和特征

 所谓团的建设即是与党的建设的目的、任务和使命密切相关的团的目的、任务和要求的不断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信息化、系统化的过程。
团的建设是一个全面建设的过程,也是一个多层次、多领域建设的过程,既包括团的形式建设,也包括团的实体建设;既包括团的理论建设,也包括团的行为建设。其内容主要包括:
   (一)团的章程建设,又包括:
    ① 团的章程建设;②团的性质和宗旨建设;③团的仪式建设等。
   (二)团的民主建设(详细见《论新时期中国共青团的宏观建设工程系列之一:民主建设是团的生命》),又包括:
    ① 团的民主建设;②团的制度建设;③团的设施建设;④团的素质建设等。
   (三)团的科学建设(详细见《论新时期中国共青团的宏观建设工程系列之二:科学建设是团的主题》),又包括:
①团的科学建设;②团的理论建设;③团的思维建设;③团的文化建设;④团的信息建设等。
   (四)团的法治建设(详细见《论新时期中国共青团的宏观建设工程系列之三:法治建设是团的基石》),又包括:
    ① 团的法治建设;②团的机制建设;③团的行为建设;④团的法人建设等。
   (五)团的组织建设,又包括:
    ① 团的目的建设;② 团的基层组织建设;③团的中央及中央委员会建设;④团的各级组织建设;⑤团的机构(含外务机构)建设等。
   (六)团的形象建设,又包括:
    ① 团的形象建设;②团的作风建设;③团的精神建设;④团的心理建设等。
    可见,如此丰富而精深的团的建设的内容也不是孤立、僵化的,更不是根本对立、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的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可能还是相互渗透、相互包容的,这些内容也是随着时代的步伐和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因此,在实践中不应断章取义,割裂开来分析和把握之。
    只是如此庞杂而丰富的团的建设的内容要完全把握也确非易事,这就需要我们抓住团的建设的基本特征,以便对团的建设的科学而系统的内容有全面而深刻的了解,毕竟,团的建设不等同于党的建设,也有别于一般的群众性组织的建设,其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
   (一)民主性。
民主性是团的建设的最根本特征的要求,集中体现在:
首先,团是一个政治性组织,而现代政治文明的发展与民主密切相关,休戚与共,没有民主就没有当代文明政治的延续和发展;
其次,团是一个青年组织,民主是现代青年的基本素质要求之一;
再次,团是一个少年组织,民主与法治的培育都必须从娃娃抓起,那就更不用说是少年的“先锋”了;
第四,团是一个先进性的群众组织,而社会主义和人民民主是我国宪法的两大基本原则,人民民主又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所系,是党的民主的最高要求,是团的民主的最高要求,团的民主就更应当在人民群众中起榜样示范和带头作用;
第五,团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制度,团的民主是团的生命就犹如党的民主是党的生命一样,甚而更有之不为过,没有民主就没有团的科学建设;
最后,团的产生本身就是中国近现代民主发展的产物,团的民主发展则更是中国当代民主与法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科学性。
科学性是团的建设的最基本特征的的要求,主要表现在:
其一,科学如同民主一样是团产生的基本条件,也是团建设和发展的必备因素,科学孪同民主都不仅是团的建设的基本内容的需求,也是团的建设的基本特征的体现。
其二,掌握和运用相当的科学文化知识也是团的基本素质和团的建设的必然要求。
其三,团的建设必须以科学的理性为基础,坚持科学的原则和方法,坚持科学的思维和方式,坚持科学的理念和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来审视团的全面工作。
最后,科学既是当代未来中国信息网络时代发展的基本需求,也是团的信息化建设的基本需求,还是当代中国青少年的科学健康发展的内在需求 ,特别是团的建设的科学性有利于当代中国“科学本位社会”的积极、健康、全面发展。
    (三)主体创造性。
主体创造性是团的建设的最突出特征的基本要求
团的主体是一个以青少年为主体的“政治性”群众组织,“青年特别是少年”这一特殊主体决定了团的建设既不同于党的建设,也不能同于一般的群众性组织的建设,而是有着不同的目的和要求,不同的行为和心理特征,以人为本、自由活泼、朝气蓬勃、勇于和敢于创新、追求真善美就不能不是团的建设的最突出特征的要求,这就规定了团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机构建设,民主建设,法治建设,科学建设,素质建设等都要也应更好的符合青少年的行为和心理特征发展的需要,使团的肌体更自由,更活泼,更善良,更快乐,充分发挥团的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而服好务。
   (四)文明性
文明性是团的建设的最显著特征的要求。由于团的建设的主体对象是以青少年为重点,这就决定了团的建设决不能也不应才采用强制、斗争以及暴力的手段和方式来进行,即使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条件的情况之下亦不能例外。
团的建设主要采取教育和自我教育、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方式进行,一定程度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也是可以的,依法依规建团治团是核心,对青少年要倍加呵护,倍加教育,时刻要牢记,只能用和风细雨的方式,而决不能也不应采用任何斗争、压制、报复的方式和手段进行,当然暴力和威胁那可就违法了,管理方式上也要更文明、更具体、更灵活,一般来说,始终应坚持入团自愿,退团也自愿(开除显属例外),入退“自由”,民主尊重的组织原则。
而且,团本身也是先进的群众性组织,要采用文明先进的成果来教导和哺育青少年,抵制封建的、腐朽的、没落的、颓废的东西在青少年中生根发芽,团的文明不仅是手段,也是目的,团的肌体健康,党的文明建设,政党政治的文明发展,社会的文明和进步都要求团的建设要文明进行,共享文明成果,开拓一条文明建团之路。
   (五)广泛性。
广泛性是团的建设的最普遍特征的要求。主要体现在:
首先,团的主体是广泛的,既包括广大工作者,也包括广大青年团员,还涉及亿万中国少年。
其次,除团的建设的内容极其广范外,团的组织分布也是极其广泛的。
第三,团的活动范围、服务对象、联系中介也是极其广泛的,不仅大陆东中西部,还涉及到港澳台华,特别是青少年来自亿万个家庭,与广大的社区、团体、组织、机关、机构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而团的建设往往能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六)先进性。
从上可知,先进性是团的建设的内在特征的要求,事实上,团的主体本身就代表着中国社会最年轻、最先进、最有活力的力量,特别是以学生为先导的青少年,那更是中国未来社会发展的闯将,其思维之敏捷,精神之进取,身手之矫健,且勇于和敢于创造新世界,尽管带着些许“稚嫩”,但中国社会的最进步力量,中华民族的未来和希望仍非其莫属。
当然,团的建设也还有其他一些特征,例如:革命性与实践性等。
因而,掌握了团的建设的丰富内容和团的建设的基本特征,非常有利于我们加强和改进团的建设,提高团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而要更好的提升团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我们就应且必须将之贯彻到团的建设的实践中来,这是因为加强团的建设不仅在理论上是科学的、必要的,在实际中也是可行的、有效的,也着实对当代中国社会之发展和伟大的社会主义之实践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团的建设是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亲”看第三节!

       第三节 团的建设是人民事业发展的的重要环节
加强和改进团的建设,提高团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是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具体体现在:
首先,加强和改进团的建设,是团的肌体持续协调健康科学发展的需要。
团的建设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也显露了一些不足,如思想上不够重视;理论上不够成熟;工作上不够耐心细致;怕下基层,怕吃苦;感觉上自由散漫,无所事事;认识上有的认为“团委”没有党委那么“显赫”,还有的甚至认为“团的建设不过是党的建设和发展的附庸罢了”,等等。
因而,新时期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团要不断发展,不断创新,不断进步,就必须也应当不断的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团的性质和宗旨、团的章程、团的组织、团的机构、团的素质等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的建设,以保障团的肌体能科学持续协调发展,顺利实现团的目的、任务和使命。
其次,加强和改进团的建设,提高团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是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的发展的需要。
党的建设是一项伟大而系统、艰巨而复杂的工程,党的建设要深入也会面临诸多艰巨的课题,加强和改进团的建设也就成为很自然而然的事了,况且团是党的外围组织,是党领导的先进群众性组织,是党的得力助手和后备军,党的先进性建设,党的目的、任务和使命的完成,特别是党的事业的开拓都不能不需要加强和改进团的建设,提高团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再次,加强和改进团的建设,提高团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正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以人为本,确立科学技术资源信息为本位的国家方略是当今中国执政党面临的严峻政治任务和历史使命,党的建设的最根本出路就在于建设一个比较成熟而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而确立中国特色人民民主权力体系,依法民主执政,实现中国政党政治的持续协调健康科学发展,而团的建设的最终目的无疑也是要汇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事业中来,才能更好的提升自己,发展和完善自身,也只有实现依法治国,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完备而有效地的制度规范体系也即成熟的法治国建设体系,建成标准的、真正意义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政党、国家和社会的持续协调健康科学发展,才能使团的建设和发展找到最好的出路和最终的宿命。
第四,加强和改进团的建设,提高团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是人民事业特别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的需要。
人民事业的发展是永无止境的,社会主义全面建设的事业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一切社会力量,作为人民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的共产主义青年团关联系着亿万青少年,关联着无数的家庭、学校、组织和社区,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同时团自身也需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团的工作和任务都围绕人民的伟大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远大理想而展开,要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历史任务,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基业,实现政通人和,就不能不加强和改进团的建设和工作,提高团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最后,团的性质和章程也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随着社会的进步而进步。与时俱进,既是团的肌体健康发展的要求,也是团的建设的基本步骤。
而且,当代中国的现实国情和世界发展的潮流与主题也决定着团的建设必须进一步深入,进一步加强,进一步转变观念,这样也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和实现团的团结和统一,实现团的目的、任务和使命。

事实上,加强和改进团的建设,提高团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也有利于实现现阶段中国的主题,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更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扩大执政的政治基础、社会基础和心理基础,更有利于党的事业和人民的事业持续而科学发展。
如果说党的建设是人民事业发展中的关键环节,那团的建设就不能不是人民事业发展上的重一环,举足轻重也就无疑的了,那么,怎样来加强和改进团的建设,提高团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呢?这就离不开集思广益,众志成城了,“亲”看第四节!

第四节 集思广益 众志成城
要加强和改进团的建设,提高团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就必须集思广益,众志成城。具体表现在:
首先就必须明确团的建设目的、任务和使命,掌握团的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懂得团的建设的必要性,把握团的建设的重大意义,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团的建设和工作。
其次,必须坚持团的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这就是:
(一)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之路。
(二)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维护和发展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确立和树立科学民主法治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要求,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调动和发挥全团在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坚持加强团的建设与改进团的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是为了更好的改进,改进也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加强和改进都是为了建设和发展,二者共同统一于团的建设实践和团的事业发展之中。
(四)坚持团的民主集中制和原则,坚强和改进团的民主制度建设,完善团的基本制度建设,培育团的程序和理性观念,尊重双重领(指)导和双重监督的科学原则,切实优化和改进团的领导和监督机制。
(五)坚持循序渐进,谆谆善诱的原则。贯彻耐心细致、和风细雨的工作作风;协商讨论、集思广益、互尊互重、换位思考的工作原则;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批评和监督精神;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典型示范,稳步推进,服务大局的工作方法;逐步开创出一条科学健康、长期有效的团的建设和创新发展之路。
再次,加强和改进团的建设,提高团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还必须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好团的建设、党的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之间的关系。
团的建设有其自身运行的特点和规律,也有其自身发展的目的和要求,否认团的建设的独立性,看不到团的建设能有利和有益于党的建设,实践中团的价值和意义就往往容易遭到抹杀,否认团的建设的创造性,认为团的建设就是简单的套用党的建设模式,实践中团的生机与活力就往往容易遭到重创。因此,既要反对那种把团的建设等同于党的建设的理论,也要避免把党的建设模式机械地强加于团的建设的身上的行为,当然,现阶段也要警惕那种认为团的建设可以完全脱离党的建设的错误思想。
产生这些错误认识的根源就是在于一些党员和团员不愿去做艰苦细致的工作,不敢也不想去锐意进取,不敢也不想去拼搏创造,特别是没有认识到无论是团的建设工作,还是党的建设工作都将统一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来,共同为人民的事业服好务,而是简单地把三者对立起来考量,究其实质就是在理论上没有看到团的建设、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之间的一致性、统一性,在实践中也就没有足够的信心和勇气去面对这三项伟大建设工程的艰巨性与复杂性,严峻性与紧迫性,从而割裂了三者的内在联系。
二要正确处理好团的利益、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之间的关系。
团和党都是由一定的成员组成的,也有一定的机构和组织设施,难免会有一些独立利益,否认团的利益和党的利益的独立性,在理论上显然是错误的,在实践中也是行不通的,无论是团,或是党,都是实实在在的实体单位,团的利益和党的利益的独立发展倾向最终都是要走向法人化组织的。而在我国,立党为公,立团当然也应为公,同时,党主张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毫无“私利”,任何谋取私利的团体和组织都是错误的,是团的章程和党的性质和宗旨所不容的,所以,团的建设与党的建设一样,其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就是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终宿命的,因而,团的利益、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也是一致而非根本对立的。
三是要正确处理好团的各级组织与团的中央(含中央委员会)、党的各级组织(含党中央)之间的关系。
首先,要明确树立依章治团,依法建团的总方针和总原则,为此就必须明确和科学划分团的中央(含中央委员会)、基层组织、其他各级组织之间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和科学划分团委与支部之间职责、权利、义务。健全团的章程,优化团的机构,加强团的制度,完善团的程序,形成团的惯例,严肃团的纪律,巩固团的团结统一,维护好团的合法权益。
其次,坚决贯彻团中央和党中央的决议,逐步形成团的科学指导和监督机制。
党中央对团中央的领导主要是通过“规范性文件”来实施对团中央的主要方面和全局性工作的科学指导,一般说来,不宜直接插手对团的其他各级组织的具体事务、具体工作的干涉。
团中央的领导主要也是要依据团的章程和团的规范性文件来实施对团的各级组织的科学领(指)导。
团的领导和监督机制应当建立和实现团的(中央)领导为主,各级组织互相监督,同级党委科学领(指)导为辅的原则,因为从组织行为学、管理学上来说,特别是从实体组织(团也不是“特殊任务”组织)来看,多重领导往往就是“没有领导”或说消极领导,当然,监督则“非也、非也”。
再次,在尊重团的现行领导和管理体制(目前主要是单纯的双重领导体制)下,逐步实现团的领导和管理体制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对此应当也必须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使这三者的关系有一个明确而合理、科学而有效、成熟而完善的规划。
第四,要加强和改进团的建设,提高团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还要克服几种不良倾向:
(一)脱离群众,高高在上。
团的各级部门及成员,一定要谦虚谨慎,一定要甘当小学生,一定要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团虽然拥有近亿的成员,但在人民群众中始终是少数,只是部分而不可能全体,人民才是大海,社会主义的事业是亿万人民的事业,需要十三亿中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奋斗,建设社会主义,十三亿人民一个都不能少。
(二)否认团的建设和发展的独立性地位。
把团看成是党的附庸和附属品,这样就会把团的建设置于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发展事业中于消极而被动的地位,还常说党命令我干什么就干什么,当让我干什么就干什么,殊不知,“党有召唤,团有行动”,当没有召唤,团仍要行动,团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主动出击且“击”中要害,为社会主义、为党为国为人民的事业而排忧解难,增砖添瓦。
(三)不求真,不务实,怕吃苦,不愿到基层去扎实工作,不努力创新,不知道团的建设关键在行动,空谈误团。
(四)搞小团体主义,闹独立性。在团内拉帮结派,意气用事,不理性,缺乏服务大局的意识。
第五,要加强和改进团的建设,提高团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还必须摆正团的组织与成员、党的组织与成员和普通公民之间的法律地位。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无论是团的组织与成员,还是党的组织与成员,除了要遵守团的章程和纪律、党的章程和纪律外,都要服从和服务于宪法和法律,忠于事实和真相,服从和服务于人民的利益、民族发展的大局。她(他)们与普通公民之间是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包容,通力协作的关系,团的组织与党的组织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都应成为平等的法人中的一员,而不应享有任何法律特权,因此,团员、党员和普通公民之间都应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共同致力于自身素质的建设,共同致力于团和党的建设事业,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伟业,共同致力于民族的复兴基业。
     总而言之,如何来加强和改进团的建设,提高团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实现团的组织的现代化建设工程,既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而必须集思广益,众志成城,同甘共苦,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社会的进步而进步,随着我们党的建设进程,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进程,人民事业的发展进程而不断提升的,凭着我们亿万热血青年的智慧,在团中央的英明带领下和党中央的科学指导下,相信团的建设和发展会有一个美好的明天。


第五节 提升团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加强和改进团的建设,提升团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不仅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
科学的发展永无止尽,艺术的创造永无止境,虽然,团的建设远没有党的建设那么艰巨而复杂,也没有党的建设那样“崇高而显赫”,但我们也不能仅关注党的建设而忽视团的建设,重视党的工作而轻视团的工作,因为无论是党的建设,还是团的建设,都是一种职责(是岗位当然无所谓高低贵贱),一种使命(是使命当然就应有紧迫感和责任感),最终都是要汇入到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中来的;也无论是团的事业,还是党的事业,最终都是要融入到人民的伟大事业洪流当中来的,而人民事业的发展是永无止尽、生生不息、亘古不止的。

后记
年轻的朋友们,吐露你的“鹰”(英)谋“熊”(雄)略,施展你的“豺”(才)华“豸”(智)慧,“猄”(尽)显你的芳龄华韶,伟大的民族事业在等待着你!
让我们亿万“花朵”,紧密盛开在团中央和党中央的周围,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之路,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奋发图强,克服万重险阻,为建设一个伟大而坚强、成熟而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绽放吧!

备注:本书式文写于2012年6月16日。
作者:龙国平,湖南汝城人,1973生,瑶族,93年就读于湖南科大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现为湖南扬法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附:(一)龙法治律师之团的建设理论体系文章还有:

①《论新时期中国共青团的宏观建设工程系列之一:民主建设是团的生命》;
②《论新时期中国共青团的宏观建设工程系列之二:科学建设是团的主题》;
③《论新时期中国共青团的宏观建设工程系列之三:法治建设是团的基石》;
(二)龙国平,学名龙圣,笔名龙法治,系中国当代未来科学“开天辟地”派的创始人和急先锋,代表著有《龙氏理论八大科学》:之一为《理论学》,之八为《科学学习学》。

(三)几乎在所有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都有自己独特的建树,在自然科学领域仅限提出《论事物发展的平常流、不平常流和非流定律》;
(四)在实践科学领域为:
中华法系理论体系的开创者(2003-2053年),代表著为《龙氏法典体系》 ;

中国法治国建设理论体系的开创者(2003-2033年),代表著为《龙氏权力体系即人民民主权力体系》、《龙氏中国法治国实施方案》;
中国执政建设理论体系的开创者(1992-2012年),代表著为《龙氏执政党建设理论学》、《执政党行为理论学》、《执政党理论学》;

中国教育强国理论体系的开创者(1997-2012年),代表著为《中国教育第一题》即《试对当代未来国家学校教育的探索:论教育的物质性重在建设 》(分上、中、下篇);

等等。


原创作者:龙国平、龙圣、龙法治 版权由龙国平律师网(www.lgpls.com)独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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